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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1月30日

香港集体自杀事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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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事件發生在交友社区Facebook, 有一位香港年輕人突然发起集体自杀的邀请, 並建立了一個群組, 命名為“我要练习自杀”群组,此群組只邀请青少年加入, 目前已经有超过 180多名自愿报名者(此數字還在上升),准备在圣诞节前集体自杀,甚至有一名香港中学女生,已经准备跳楼轻生,目前香港警方已经介入。约有200名香港年轻人意图尝试集体自杀。在一名已经“试死”的少女(等不及了)被获救后,香港年轻人集体自杀事件引起了警方的关注,这疑似与有境外组织教唆有关。

香港警方表示,参与该自杀群组的成员,不一定局限于香港,也可能包括海外人士。

香港警方接受本社记者查询时表示,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科技罪案组探员将接手调查这宗案件,暂时未有人被捕。警方强调,根据香港法例,凡教唆或唆使他人自杀者,一经定罪,最高可被判入狱十四年。

事件曝光后,该自杀群组已被实时删除,但事件在香港社会已引起广泛讨论。

希望圣诞节不會發生不愉快的事, 青少年應珍惜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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